《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公布
10月12日,国家宗教事务局、外交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令第14号公布了《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的公布实施,对于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规范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保持朝觐活动正常秩序,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有组织、有计划的朝觐政策,坚持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朝觐人员合法权益与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和谐相统一,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坚持国际通行做法与我国特色管理相统一,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自律有序、监管到位的原则。《办法》共七章四十二条,规定信仰伊斯兰教的中国公民的朝觐活动,应当有组织、有计划、有秩序和依法进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以外的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朝觐活动;公民申请朝觐应当具备基本条件并报名排队;朝觐费用收取与使用应当遵循据实核算、公开透明、专款专用原则;朝觐人员应当遵守中国法律以及有关国家法律,遵守朝觐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反对宗教极端思想,展现良好形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朝觐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制止非法朝觐活动。
通知公告
- 2020-10-19 西安市伊斯兰教协会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倡议书
- 2020-10-14 《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公布
- 2014-10-10 西安市伊协关于康师傅清真方便面网络传言的声明
- 2013-03-11 陕西省穆斯林朝觐报名启动
- 2012-10-10 声明
- 2012-09-20 西安市穆斯林强烈谴责美国“辱教”影片请愿书
- 2012-09-19 陕西省伊斯兰教协会声明
- 2012-09-16 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声明
- 2011-10-17 省伊协举行二〇一一年陕西朝觐团成立暨朝觐欢送会
- 2011-06-23 西安市伊斯兰教协会“卧而兹”征文公告
- 2011-06-10 兰州伊斯兰教经学院2011年招生简章
- 2011-03-23 关于大白杨回民墓园搬迁安置的告示
- 2010-12-07 西安市伊斯兰教协会关于对四川省金川县沙耳清真寺捐助建寺乜贴的倡议
- 2010-10-18 西安市莲湖区委区政府关于创建北院门历史文化街区
- 2010-10-11 关于开展“不平凡的10年——社会各界话西安”征文活动的通知
- 2010-09-28 西安市伊斯兰教协会网站征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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